济宁拼团购房144群(80)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77人申请入群

北京公租房违规行为家庭将上征信 影响贷款买房

发布时间: 2019-11-20 13:18:44

来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分类: 行业动态

2704次浏览


公租房在一线城市是很受欢迎的,主要是租金比较便宜,能解决住房困难人群的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对公租房违规家庭的信用约束,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签订《关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公租房违规信息的合作备忘录》,第一次将公租房违规家庭信息纳入到金融体系征信平台。

公租房只能用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自住,对于存在转租转借、空置、擅自装修等违规使用的家庭,房屋行政管理部门除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将其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个人信用报告被称为个人的“信用身份证”,较为全面、客观记录个人的信用活动,如偿还贷款本息、信用卡透支情况等。不论公租房承租人及其家庭共同申请人将来贷款买房、买车,还是申请信用卡,金融机构都会查看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了解申请人的信用记录。

近年来,本市不断完善公租房使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严格公租房违规行为执法,通过采用人脸识别等信息技术加强日常监管,有效遏制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

此次将违规处罚家庭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信用信息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承租家庭守法守约意识,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责任编辑: xuling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