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

新房

德建雅居

售完 住宅
扫码拨号

2017年最全济宁市中小学招生政策

2017-07-27 18:33:00
楼盘网

近日济宁城区公布了2017年小学入学招生政策以及初中入学分配政策,接下来给大家具体带来!

任城区: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原则。统一招生计划,统一入学管理,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作为政府重点工作予以保障。

(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继续实行小学服务区招生和初中对口直升入学办法,确保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符合完全自有产权《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簿》的登记地址一致条件,优先安排。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二、招生区域和户籍界定

(一)任城区城区区域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指2008年行政区划调整前的老城区,即目前阜桥街道、古槐街道、金城街道、观音阁街道、越河街道、仙营街道、济阳街道、南苑街道所辖区域;第二部分是指济北新区部分区域,即洸府河以西、金宇路以北、济安桥北路以东、任兴路(洸府河西至建设北路段)-任城大道(建设北路至济安桥北路段)以南范围内任城区管辖区域。

(二)任城区城区户籍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原市公安局中区分局所辖城区12个派出所(包括渔山派出所、东门派出所、解放路派出所、济阳派出所、越河派出所、太白东路派出所、阜桥派出所、观音阁派出所、红星东路派出所、运河派出所、红星新村派出所、南辛庄派出所)和原市公安局任城分局所辖城区3个派出所(包括常青路派出所、共青团路派出所、红星西路派出所)管理的户籍;第二部分是指洸府河以西、金宇路以北、济安桥北路以东、任兴路(洸府河西至建设北路段)-任城大道(建设北路至济安桥北路段)以南范围内,由任兴路派出所或南张派出所管理房户地址一致的户籍。

三、学校服务范围和招生计划

(一)2017年任城区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范围。

(二)2017年任城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三)2017年任城区城区小学服务区内五年级毕业学生分配初中学校

四、小学入学条件和方式

(一)小学入学条件

1.入学年龄

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延缓一年入学。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要将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报任城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的须重新申请。

2.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需户籍、房产、现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所有。具体要求如下:

(1)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住宅类),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2)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簿上,自有房产(住宅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应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不低于50%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共有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3)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簿上,自有房产(住宅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自有房产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4)具有城区户籍且其父母租住房管部门管理的公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在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如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无,由任城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簿、住房证明(房管部门颁发的《公共租赁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证》、《廉租住房租赁证》)、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5)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和其父母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原则上在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地址所属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如所属服务区内学校无,由任城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的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6)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有城区户籍且无自有房产的,可在城区学校入学,由任城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租房证明(包括《房屋租赁证》、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和房产证明等)、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网上报名后,于2017年8月3-4日到任城区教育体育局审验证件或证明材料。

(7)寄放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的户主不是该儿童父母或直系亲属),建议回其父母实际居住地入学。确需在城区入学的,由任城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网上报名后,于2017年8月3-4日到任城区教育体育局审验证件或证明材料。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继续采取积分入学办法。具体办法见《济宁市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暂行)》(济任政办发〔2016〕4号),可以通过搜索微信公众号“任城教育体育”或首拼字母“rcjyty”关注。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达到入学积分要求的,确保在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入学;未达到积分入学要求的,根据省教育厅“确因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要及早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随迁子女要求回流出地入学的,流出地要妥善安排”要求,返回流出地入学。

4.政策性保障适龄儿童(如优抚对象子女,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等)入学按相关文件执行。

5.房产、户籍时间要求

从2016年9月1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可再次享受政策内入学机会。2017年入学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日。无自有房产证明开具时间为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8月3日。

(二)小学入学方式

2017年,继续使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网上申报、现场审验和录取,入学适龄儿童须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未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的,无法生成学籍。7月29-31日,通过张贴招生简章、发布微信等方式进行招生报名宣传。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申报。8月1日上午8:00至8月3日下午6:00,各学校服务区内具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由其父母登陆所属学校网站、专用网址(http://221.2.37.22:3012)、济宁市任城区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运河教育网”(http://www.yhedu.gov.cn),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所填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审验。8月2日至8月4日,各学校服务区内具有城区户籍的入学适龄儿童父母完成网上报名后,按学校告知具体时间,携带适龄儿童并持身份证、簿、房产证明、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签订《小学入学诚信承诺书》等。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助学校复验家长提交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拍照存档,实行一生一档(电子包),同时学校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

(3)派位。8月8日,公布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总校、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济宁学院附属小学招收服务区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后剩余。

8月10日,对符合8月4日前完成到学校现场审验确认且非任城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并自愿申报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总校、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济宁学院附属小学的其中一所小学剩余的适龄儿童,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学资格,派位录取结果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通过电脑派位获得自愿申报学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可到自愿申报学校就读;未获得自愿申报学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一律回服务区学校就读。

任城区城区以红星路和共青团路(包括南北外延线路段)交叉线划分为四个片区,分别为东南片区(指红星路以南、共青团路以东城区)、西南片区(指红星路以南、共青团路以西城区)、西北片区(指红星路以北、共青团路以西城区)和东北片区(指红星路以北、共青团路以东城区)。符合申报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根据现场审验确认的家庭住址界定所属片区。

东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和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西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西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总校和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东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学院附属小学。符合申报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得跨片区申报学校,否则申报无效。

(4)录取。8月11-14日,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和程序复审后,通过“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或招生学校校内书面公告公布录取结果。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1)申报。8月1日上午8:00至8月3日下午6:00,符合申请积分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入学子女由其父母登陆专用网址(http://221.2.37.22:3012)、济宁市任城区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运河教育网”,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报名审核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所填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审验。8月2-11日(公休日除外),网上注册申报成功提交后,进城务工随迁入学子女由其父母带齐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一次性材料提交审验并确认积分。

8月12-16日,对所有确认积分的进城务工随迁入学子女分数及排序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如对积分有异议,随迁子女父母可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积分过程中,不再接受补充资料;逾期不再接受复核。

8月17日,根据招生计划核定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城区公办小学及其数,确定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线并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

(3)录取。8月18日,凡进入积分入学资格线的随迁子女可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系统”,在网上自愿选报1-3所就读学校。

8月19日,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第一轮录取名单,并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

8月20日,第一轮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可根据公布的第一轮招录后有空余的定点学校及数,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第二次网上自愿选报1-3所就读学校,并须注明是否同意调剂。

8月21日,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第二轮录取名单,并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

8月22日,在第一、二轮录取中,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由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剂,调剂录取名单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不同意调剂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8月23-24日,已确定录取资格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父母携带适龄儿童并持积分确认单及全家簿、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到录取学校进行现场复核确认,签订《小学入学诚信承诺书》等,同时学校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8月25-26日,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和程序复审后,通过“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或招生学校校内书面公告公布录取结果。

五、初中入学方式

1、继续实行“相对就近,对口直升”的免试招生办法。按照“一所初中对应几所小学”、“一所小学对应几所初中”、“几所初中对应若干小学”办法,由就读小学根据其服务区内五年级毕业生的居住地址,分配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就读;非服务区内的五年级毕业生,则根据学生居住地址和户籍等相关信息安排到有空余的初中学校就读。

2、时间安排

(1)8月中旬,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和济宁市实验初中招生。

(2)8月中旬,城区小学对五年级毕业学生进行对口初中分配。

(3)8月下旬,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分配情况进行复核,由小学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六、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生活能自理、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智障、聋哑儿童分别到任城区特殊教育学校、任城区聋童学校报名,适龄盲童到济宁市盲校报名。对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其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所在服务区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七、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

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和济宁市实验初中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暂定)

一、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

1,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服务区暂定为东至王母阁路,南至太白湖交界处,西至济安桥南路,北至南池水景园小区北临、鲁商公馆南临、南池公园东和南边沿。凡在此区域内有房产、实际居住、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具有任城区城区小学正式注册学籍的五年级毕业学生,均可持有效证件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报名入学。

2,济宁市第十五中学郭庄校区(在建)服务区暂定为东至济安桥南路,南至太白湖区交界处,西至大运河东岸,北至原北小庄与济宁华能电厂交接处。郭庄校区未建成前,该校服务区内学生暂由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负责接收。凡在此区域内有房产、实际居住、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具有任城区城区小学正式注册学籍的五年级毕业学生,均可持有效证件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报名入学。

二、济宁市实验初中

济宁市实验初中服务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原骆楼村、史行村、柏行村、李庄村、薛口村、曹庙村、南刘庄村、苗营村、黎寨村、五里屯村、南杨庄村等1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子女;另一部分是东至火炬路,南至任城大道(含警韵之家内河北区),西至建设北路,北至任兴路(含汇翠园小区B区、中德公园城、德建雅居、瑞马意墅)区域和东至琵琶山路,南至金宇路,西至建设路北延路,北至任城大道任城区管理区域。凡在此区域内有房产、实际居住、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具有任城区城区小学正式注册学籍的五年级毕业学生,均可持有效证件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济宁市实验初中报名入学。

高新区进城务工子女部分

高新区具体政策还未公布,目前只公布了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政策。

济宁高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暂行办法

为做好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7〕8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济政办字〔2014〕91号)、《济宁市关于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基础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教字〔2004〕8号)和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17〕47号)等文件精神或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随迁子女,是指其父亲或母亲在济宁高新区辖区内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高新区户籍随迁适龄儿童。

济宁高新区下辖五个街道办事处,分别为洸河街道办事处、柳行街道办事处、黄屯街道办事处、王因街道办事处、接庄街道办事处,相对应的户籍管理单位为洸河派出所、柳行派出所、黄屯派出所、王因派出所、接庄派出所、三贾派出所。另外,光明小区和警韵之家小区内属洸河街道办事处所辖地段的也在招生范围内。

第二条 积分入学办法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具备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进行积分。随迁子女入学以实际居住地所属街道为划分,根据所属内公办学校当年可接纳随迁子女入学总数划定入学积分资格线,积分达到资格线分值的,可以接受义务教育。

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

(一)随迁子女入学年龄须年满六周岁(入学当年8月31日前满六周岁)。

(二)随迁子女身体健康并具备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能力。

(三)随迁子女父(母)在高新区实际居住,租房、就业或经商、最近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均需满1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四)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的,可视同符合要求。

第三条 入学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基础指标包含随迁子女父(母)实际居住、就业或经商和缴纳社会保险以及文化程度、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等。

加分指标包含经营纳税、慈善捐赠(用于教育事业)等。

一票否决指标包含提供虚假材料、变相留级重复申请等。

具体积分指标及分值详见《济宁高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分值表》(见附件)。

第四条 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管理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监察、宣传、公安、人社、市政建设、市场监管、税务、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纪工委(监察局)负责对入学积分工作全程指导和监督。

党工委宣传部负责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和网络舆情监督处置。

公安分局负责审核簿、身份证和居住证;负责维护入学积分受理现场秩序;负责应对处置干扰正常招生秩序的不法行为;负责查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行为。

党工委组织部(人事劳动保障处)负责审核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就业创业证。

市政建设管理局负责审核自有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备案合同等)、租赁房屋证明(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当事人依法订立的租赁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等)。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核营业执照。

国税局、地税分局负责审核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和经营纳税证明,核定纳税数额。

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审核学历、证书,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核定慈善捐赠数额;统筹协调招生工作。

财政分局负责保障积分入学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

第五条 入学积分实行网上集中申报、部门并联审核、分值现场确认、积分排名公示。

具备入学基本条件随迁子女的父母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报名,填报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相关证件证明资料审验并赋分,积分结果现场签字确认。

所提供的证件证明资料要真实有效且为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

积分指标及需提交审验资料如下:

(一)文化程度。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就业或经商。提供合法劳动合同、就业创业证或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所情况。自有居所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房屋租赁证、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居住证情况。提供与实际居住地相符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在市社保局或济宁市其他县、市、区个人专柜缴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需提供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情况证明及复印件。

(七)纳税情况。提供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慈善捐赠。提供捐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条 相关部门依据职能对入学积分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材料合法有效的,按照《济宁高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分值表》确定相应分数,并将审核意见和分值录入积分管理系统,最终积分当场告知随迁子女父母并签字确认。

第七条 入学积分受理结束后,将以街道为,对各参与入学积分的申请人的分值及排序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申请人最终分值和排序,并作为划定当年各公办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积分资格线的依据。

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完成服务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后,结合各公办学校实际核定可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数,划定各街道公办学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志愿选报学校。各进入积分入学资格线的随迁子女可根据实际居所位置、积分排序位次和内学校空余在网上选报就读学校(根据各内有空余学校数量填报最多不超过3个志愿),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空余数和志愿填报情况,对选报就读的随迁子女按积分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填报志愿学校均未录取的随迁子女,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入学,不同意调剂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在录取时,如遇积分相同,采取电脑排位确定。

第八条 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一经部门审查发现,直接取消积分或入学资格。

第九条 随迁子女被录取后,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入学子女并持居住证明、务工证明、社保证明、居住证、户籍证明(全家簿)、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到录取学校现场核对,复核无误后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积分入学资格。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招生,解释权归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7月16日。

——延伸阅读——

鲁南高铁2020年建成 济宁北站上车将\"四通八达\"

2017年济宁城区中小学划分权威发布

济宁房百科:为什么开发商不喜欢公积金贷款?

往期动态
  • 项目总规划用地14166㎡,总建筑面积48900㎡;建筑密度:16%,容积率:2.21,绿化率48%。整个项目由1栋商业和4栋住宅组成(包括1栋高层,1栋小高层,2栋花园洋房)。规划居住户数219户,同时配备有1:1的停车位。徳建雅居住宅已......
    楼盘动态 2017-08-01 15:45:26
  • 项目总规划用地14166㎡,总建筑面积48900㎡;建筑密度:16%,容积率:2.21,绿化率48%。整个项目由1栋商业和4栋住宅组成(包括1栋高层,1栋小高层,2栋花园洋房)。规划居住户数219户,同时配备有1:1的停车位。目前住宅部分仅......
    楼盘动态 2017-03-28 09:22:39
  • 德建雅居由1栋商业和4栋住宅组成(包括1栋高层,1栋小高层,2栋花园洋房),目前住宅部分仅剩余3号楼高层1楼142平方米房源,该户型一口价6380元/平方米。商业部分尚未对外销售,价格尚未确定。另外小区车位已经开售,地下负一层一口价9.98......
    楼盘动态 2017-02-28 10:31:27
  • 德建雅居项目总规划用地14166㎡,总建筑面积48900㎡。目前剩余1号楼18层房源。目前住宅部分仅剩余1号楼高层第18层136平方米三室房源,该户型一口价5753元/平方米,总价约78.2万元。商业部分尚未对外销售,价格尚未确定。另外小区......
    楼盘动态 2017-01-06 10:57:05
免责声明:楼盘信息由开发商提供,最终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为准,请谨慎核查,如该楼盘信息有误,您可以投诉:4008180066 转 017942(在线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8:00)
楼盘网产品使用意见反馈
创建时间:2024-04-28
感谢您对楼盘网的支持与关注,请将您遇到的问题或者建议反馈给我们,我们虚心接受您最诚挚的意见和建议。

反馈内容*

联系方式